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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道路停车泊位启动收费管理 2025-9-4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25-09-04 15:33:26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中国停车网 文字大小:[][][]

  8月27日,漳州市丹卓实业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诏安县主城区停车泊位实行管理收费的公告。

  为优化诏安县主城区停车环境,营造良好交通秩序,提高停车泊位周转利用率和道路通行能力,有效解决城市道路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依据《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诏安县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诏发改〔2023〕19号)、《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完善诏安县主城区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诏发改〔2024〕28号)文件,决定对我县主城区停车泊位实行管理收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动收费时间:2025年10月10日8:00。

  二、实施主体:漳州诏安智优停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漳州市丹卓实业有限公司为收费主体。

  三、收费依据:《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制定诏安县主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诏发改〔2023〕19号)、《诏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完善诏安县主城区实施政府定价管理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通告》《诏发改〔2024〕28号》。

  四、收费时段: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时段8:00-21:00,免费时段21:00-次日8:00;公共停车场收费时段0:00-24:00。

  五、缴费方式:通过微信、支付宝扫码等方式进行缴费,发票根据小程序提示进行开具;可关注“诏安智慧停车”公众号、登录“诏安智慧停车”小程序,绑定您的车牌号码,查看停车详情并缴费。

  六、减免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救护车及消防车等车辆。

  2.执行应急抢险救灾和市政设施正常运营作业、维护、抢修任务的车辆。

  3.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4.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机构,办公时间对外来办事车辆提供停放服务的。

  七、其他事项:

  1、新能源汽车(运营车辆除外)24 小时内首次停放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2小时后按同车型现行收费标准收取。24小时内多次进出的,仅首次停放享受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连续停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仅享受一次2小时(含)免费停放服务。

  2、自行车、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应在人行道内划设的专用车位有序停放,不得停放在主城区停车泊位上。

  3、严禁装载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在主城区停车泊位上停放。

  4、驾驶人须将车辆按顺行方向有序停入道路停车泊位内,并在驾车驶离泊位前自觉按收费公示牌提示的既定停车收费标准缴纳当次停车费,不得损坏停车场设施、设备。

  5、驾驶人在驾车停泊和驶离泊位过程中应配合现场停车管理员指挥,车辆停放后,驾驶人应及时拉紧手刹,留设联系电话,关闭车窗,锁好车门,带走贵重物品,自行做好车辆停放的安全防盗工作。

  为回馈广大车主,“诏安智慧停车”小程序首次注册登录绑定车牌后,即可领取30元停车代金券。如有任何疑问,可关注微信公众号和小程序“诏安智慧停车”,在线客服为您及时解答。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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