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新余市智能停车管理欠缴停车费信息,将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征信范围。
附:公告全文
关于城区道路泊车位停车欠缴费将扣个人信用分值的公告
根据《新余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余府发【2013】)32号》和新余市物价局《停车场(泊位)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余价字【2014】24号)》文件精神,由江西雍享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新余市智能停车管理系统运营项目,其欠缴停车费信息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征信范围。
经研究,依据智能停车系统记录的欠缴费次数,按以下标准扣除个人信用分值: 10—19次:扣2分; 20—29次:扣4分; 30—39次:扣6分; 40—49次:扣8分; 50—99次:扣16分; 100次及以上:扣30分。
新余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