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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3月起一批停车法规开始实施 2017-3-1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17-03-01 17:26:19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中国停车网 文字大小:[][][]

  2017年3月起,一批停车法规开始实施,具体如下:

  新规一:《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3月1日实施

  《条例》提出使道路回归其通行设施的属性,限制道路停车的发展,确立道路停车泊位总量控制原则,明确停车泊位应科学设置并进行动态调整的要求;充分考虑住宅小区、医院、学校、商业街区等的停车需求,引导设置时段性停车泊位(第四十三条);
  对公安机关实践中比较有效的设置禁停标志、标线的措施予以固化,同时明确临时停车行为规范(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确立各类停车资源的补充和共享机制,借助停车智能化手段,力求实现停车资源利用最大化(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
  对长期占用道路停车资源“僵尸车”的处理作了指引性规范(第五十一条)。

  相关报道:http://www.chinaparking.org/web_info/newid_11764.html

 

  新规二:《(昆明)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实施办法》,3月20日实施

  根据《办法》规定,以下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
  1.机场、车站、港口、码头、旅游景区、医院、学校配套建设的停车设施;
  2.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
  3.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枢纽停车设施;
  4.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
  5.住宅小区公共区域不具备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停车服务企业协商议价条件的停车设施。

  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停车设施,政府定价范围外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标准。
  (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建设的停车设施,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由政府出资方与社会投资者遵循市场规律和合理盈利的原则,统筹考虑建设运营成本、市场需求、经营期限、社会承受能力、政府财力投入、土地综合开发利用等因素协议确定。

  相关报道:http://www.chinaparking.org/web_info/newid_12115.html

 

  新规三:《无锡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3月15日实施

  《标准》中,市区机动车停放共分三类区域。一类区为京杭运河、太湖大道、沪宁铁路、凤宾路所构成的环形以内区域;二类区为京杭运河、太湖大道、沪宁铁路、凤宾路所构成的环形以外、高架内环以内区域;三类区为高架内环以外区域。

  二类区城市综合体或商业繁华区域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但不得超过一类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三类区城市综合体或商业繁华区域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上浮,但不得超过二类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城市综合体或商业繁华区域停车服务收费上浮,需经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后实施。

  相关报道:http://www.chinaparking.org/web_info/newid_12084.html

 

  新规四:《清远市规划区配建停车场(库)建设规划管理办法》,3月15日实施

  《办法》规定,主要项目配建停车场的停车位指标中,住宅区包含住宅式公寓车位和标准户比为1.0;商业项目中,酒店的车位配比下降0.5,2014年试行版本车位与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比为1.5,现下降至1.0;原试行方案中没有独立餐饮商业项目事项,《办法》得以体现,车位配比为1.5,其他商业项目车位配比不变,为1.0。其余办公、文体设施、医疗、教育、公园等项目车位配比基本没有变化。

  相对2014年试行版本,《办法》中对郊镇区域项目车位配比调整较大:2014年试行版本中,源潭镇、飞来峡镇、石角镇、太平镇、三坑镇、山塘镇、禾云镇镇区的停车位标准按清远市规划区统一指标标准的60%执行,《办法》中只有源潭镇、石角镇、太平镇未降,其他镇按照划定指标标准的40%执行,即住宅区车位和标准户配比为0.4;2014年试行版本中,石潭镇、浸潭镇、龙颈镇镇区的停车位标准按照划定指标标准的50%执行,也下调至40%执行。

  对于远离镇区居住组团、独立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以度假住宅为特征的郊区开发地块,停车位标准普遍也调低20个百分点,即仅按照规划区统一指标标准的60%执行,按此标注计算,住宅区停车位配比由原来的0.8调整至0.6。

  相关报道:http://www.chinaparking.org/web_info/newid_12020.html

 

  新规五:《滁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建设和管理办法》,3月1日实施

  《办法》规定,市公安机关是本市停车场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道路停车泊位的设置;参与停车场规划管理;负责对停车场经营单位的行业指导管理。
  市规划建设部门负责停车场布局规划,停车场规划建设审批;承担政府投资的独立选址公共停车场建设组织。
  市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
  市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对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各区人民政府,市国土房产、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配合做好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
准。

  相关报道:http://www.chinaparking.org/web_info/newid_11932.html

 

  新规六:《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3月1日实施

  根据《条例》,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公共停车设施专项规划。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公共停车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门可以提出申请,由城乡规划部门规划,经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建设。
  新建、改建、扩建公路,应当按照规定规划、建设专门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场。
  停车场的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相应的技术规范。建设单位在设计和建设停车场时,应当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意见。
  单位停车场和居民区停车场可以向社会开放,提供停车服务,并可以按照规定收取费用。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圈占城市公共场地;不得占用城市公共场地提供停车服务、收取费用。

  相关报道:http://www.chinaparking.org/resource/2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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