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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高明中心城区选定约1000个车位试行收费 2018-9-27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18-09-27 17:14:42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今日高明 文字大小:[][][]

高明中心城区的停车位基本处于饱和状态,周转率也比较低。记者陈志业摄


  【今日高明9月25日讯】上周五,高明举行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25名来自社会各界的听证代表对停车收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市民可在27日前,将建议意见反映到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

  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由消费者、经营者、政府职能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委员会、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利益相关方等人员构成。听证会参加人对《佛山市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进行公开论证。

  听证会上,交通专家曾兴表示,就佛山其他区的停车收费经验来看,停车收费能够有效引导市民减少用车次数,改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缓解交通压力。此外,公共停车位落实停车收费后,将引导社会资本在高明建设停车场,从根本上缓解高明停车位数量不足问题。

  交警部门代表赵锦红说,高明去年来共收到6万多宗挪车报警警情,平均每天大约180多宗,方案实施后,将有车位管理员规范车主停车,同时能够杜绝使用杂物霸占车位的行为。

  区人大代表姚少玲则认为,方案建设目的是提高车位周转率,夜间实际上对周转率需求不高,建议考虑降低调整夜间收费价格。此外,相关部门应制定旧式小区绿化改造停车位的指导意见,统一改造方法,规范小区停车和创造更多车位。

  据统计,本次听证会25名听证参加人中,22人赞成早前公布的停车收费方案一,3人赞成方案二。

  听证会上,高明区相关职能部门就听证人提出的意见作现场回应。区财政局代表张荔军表示,收费方案落实后,将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公开停车收费收支,接受社会监督。此外,停车收益计划专项用于公共停车服务建设。

  关于保管期间车辆丢失以及损坏等问题,经营者代表邓振明表示,按照《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规定,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落实停车收费后,停在车位上的车辆遭受损坏,经营方会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他还透露,高明停车收费将计划先选定约1000个车位作为试行。

  “相关部门将对听证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研究,进而完善方案。”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发改)副局长彭伟雄表示,市民可在27日前,将意见向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反映。


  相关链接:收费方案

  8月29日,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对外公布《佛山市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方案》。根据方案,高明计划划定荷城街道辖区沿江路以西,祥福路以东、高明大道以北、丽江路以南所围合的区域作为实施停车收费区域,共计涉及107个路段8924个停车位。

  以上计划停车收费的路段,分别划分为商业繁华路段和一般路段两类。其中,分布在中山路、跃华路、沧江路、东华路、文昌路、文明路、文华路、荷香路(沧江路至明理路段)、泰和路、常安路(荷香路至高明大道路段)的停车位,被定为商业繁华路段车位,共计3095个,分布在上述路段以外的车位,被定为一般路段车位,共计5829个。

  在收费方面,高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结合成本监审结论和高明区实际,并参照佛山市各区的路内停车收费标准,对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场收费提出两个听证收费标准方案。

  从小车日间短时间停车收费看,停车时间在1小时以内,停车交费为3元;停车时间在2小时以内,按方案一停车交费为5元、按方案二停车交费为6元; 停车时间在3小时以内,按方案一停车交费为7元、按方案二停车交费为9元。从夜间停车交费看,商业繁华路段停车交费为7元/次,一般路段停车交费为5元/次。其中,商业繁华路段24小时内最高限价按方案一为20元/次·辆,按方案二为25元/次·辆,而一般路段24小时内最高限价则统一为15元/次·辆。此外,停车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免费。

  ■记者陈志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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