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第二期道路停车欠费催缴公示。
按照市政府2012第19号抄告单《义乌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指定公司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实施主体。公司自2013年开展道路停车收费工作以来,管理区域内停车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得到显著提升,有效解决了管理区域的“停车难”和“行车难”问题,交通拥堵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
为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停车秩序,现将2021年第2期欠费车辆予以催缴公示(告)。
欠费金额500元以上车辆
欠费金额1000元以上车辆
请以上欠费车主及时补缴停车欠费。对于逾期一个月拒缴、拖欠停车费行为,根据《义乌市信用评分办法》不良信息扣分规则中关于停车管理的规定,累计欠费10次或欠费金额累计300元以上的行为,扣个人信用分3分,累计欠费30次或欠费金额累计1000元以上的行为,扣个人信用分6分。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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