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商报8月11日讯】日前,永嘉的16名车主陆续收到永嘉法院送达 “停车欠费”支付令,其中11名车主已主动前来缴纳欠款。这是永嘉法院发出的首批“停车欠费”支付令。
永嘉某停车管理服务公司是该县智慧停车管理系统BOT项目合法运营单位,自2020年8月起,对上塘、瓯北片区建成的道路泊位收取临时停车费。但项目运行一年来,部分车主停车后未及时支付停车泊位费,并在停车管理服务公司多次催促后,仍然拒绝支付费用。
近期,该公司到永嘉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以督促车主主动履行义务。其中被申请人待支付的停车费用最多的达2200元,最少的为700元。
该公司称,项目运营以来,大部分车主能按时缴纳停车费用,但还是有部分车主故意不缴费,公司只能通过走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同时也希望车主能树立自觉缴费意识。
收到申请后,永嘉法院仔细审核了申请人主体资格以及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向首批24位车主发出支付令(其中16份已送达生效),督促被申请人履行缴纳停车费的义务。
“提出申请不到半个月,就已经有11位车主主动找到我们公司,当场缴纳费用。”停车服务公司负责人向法院送来锦旗表达感谢。
■记者黄伟 通讯员清溪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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