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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县推行“先停车 后付费”信用停车模式 2022-12-29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22-12-29 16:59:14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湘西团结报 文字大小:[][][]

  【湘西团结报12月29日讯】今年以来,凤凰县推行“先停车 后付费”信用停车模式,将用户信用体系引入停车场景,开启智慧停车智能信用化新模式。目前,该县城区设置民俗园、新田垅等路段共5个点323个停车泊位。

  信用停车更快捷

  “先停车 后付费”模式就是停车缴费主体车辆驾驶人为缴费主体,承担缴费责任;车辆驾驶人无法确定的,由车辆所有人承担缴费责任。车主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和公共区域停车场停车,除采取现场联系收费员进行缴费。也可在驶离停车泊位后2日内通过线上缴费方式依法依规足额补交停车费用。只要市民在小程序内授权车牌号后,无需绑银行卡以及其他支付方式,系统就会自动识别,实现车到记录、车离截止瞬间完成。这种模式可将每辆车离场的平均通行时间从20秒降低至2秒,大大缩短了缴费等候时间。解决了大中型商圈、文旅停车场车辆进出高峰时段排队缴费缓慢,易拥堵问题。让市民停车更实惠,出行更快捷。

  信用承诺促保障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自愿签订信用承诺。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自愿与县信用办签订《停车场经营管理者信用承诺书》对责任区内停车管理事项进行公开承诺,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上传至信用凤凰平台,通过信用凤凰平台进行公示。

  车辆驾驶人实行认同即承诺方式。机动车车主将车辆驶入设有公示牌的公共区域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视为认同公示内容和停车场管理要求,并承诺遵守相关内容和规定。并在公共区域停车场和道路临时泊位停车场现场显著位置设置“信用承诺”公示牌,公示信用承诺等有关内容,通过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公安交警部门管理平台告知车主信用承诺事项。

  部门联动助推进

  停车场经营管理者负责在价格主管部门领导下,具体实施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公共区域停车场的收费管理工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恶意逃费的车辆进行认定,对逃费车辆建立“一车一档”(车辆、车主基本信息、车辆停放、逃费、人工催缴等凭证)为后期追缴工作提供完整的证据链。负责对恶意逃费的车主,通过短信或人工电话告知,对催缴后仍拒绝补缴停车费的,将达二次恶意逃费列入“个人信用风险预警提示”名单;将达三次恶意逃费车主提交县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相关结果推送至凤凰县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进行公示。

  奖惩有度张活力

  在积极推行“先停车 后付费”信用停车模式中,建立信用停车奖励及惩戒机制。

  对恶意逃费车辆认定。在车辆驶离停车泊位后,公众号及时向车主推送停车缴费订单消息,第2日将再次通过短信提醒,若车主未在2日内支付停车费用,将车主信息转交人工客服处理,经停车场经营管理公司客服2次电话催缴后,3日内仍未支付停车费用的车主,将认定为一次恶意逃费行为。连续二次恶意逃费,将车主信息列入“信用停车风险预警提示名单”。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县融媒体、县域内公共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对欠费车辆信息进行公示。对车主连续三次恶意逃费在限期内仍未履行补缴义务的,由停车场经营管理者,依法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追缴,将追究法律责任。

  对守信车辆认定。对连续遵守信用停车的车主缴费次数进行统计,列入“守信激励名单”,享受相应的充值和停车优惠政策。连续遵守信用停车的车主可享受不同程度的充值活动、支付优惠等活动。通过营造“守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难行”的诚信氛围,激励每个人养成诚信的行为习惯,进而推动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

  ■记者向华 滕建康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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