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和县法院5月6日讯】近年来,智慧停车“先停车后付费”的便捷收费模式极大便利了群众的出行停车,然而也有部分车主在离开道路停车位后不主动支付停车费,长此以往,造成大量停车费欠缴,为停车服务公司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近日,西和县法院受理一起停车费服务合同案件,仅用时1天便高效化解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跑出加速度。
车主王某在智慧停车服务公司所辖停车场地停车多次,共拖欠648元停车费,停车服务公司多次催要,王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缴费,停车服务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通过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受理后,立案庭考虑到涉案金额不大,本着“简案快办、能调则调”的原则,当即委托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特邀调解员通过电话劝导王某,向其讲明无理长期拖欠停车费是一种失信行为,并阐明相关法律规定,督促王某尽快缴纳停车欠费。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立案庭当天进行了司法确认,王某当场付清拖欠的停车费。
法院提示:城市道路是公共资源,停车位也是公共资源的其中一种。车主占用停车位,就应遵守“谁使用,谁缴费”的基本原则。案涉原告作为停车位的管理方,经过了政府核准,有权向停车的车主收取停车费,亦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各位车主在使用停车位后要主动支付停车费用,不要因为欠付停车费而引起诉讼。如果经法院判决后仍不履行义务,案件将进入执行阶段,届时您的财产可能受到查控和冻结,您及您的子女都可能受到不良影响,切勿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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