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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每个咪表停车位年利润410元(图) 2014-12-4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14-12-04 16:36:38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广州日报 文字大小:[][][]

 

  12月4日早上9时,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在广园中路338号(公路主枢纽指挥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会长潘国璠就路内停车热点问题集中回应媒体。

  广州市路内停车相关数据

  目前,媒体广泛报道广州市路内有3.5万个泊位。据调查,这个数据包括了增城、从化的原来属经营性现在已经取消经营的3000个泊位。所以到目前,比较准确的数据是全市共有3.2万个经营性路内停车泊位,主要分布在中心六城区以及外围的番禺、花都、萝岗区。

  路内停车泊位分为: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以及非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一)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属公共资源,以收费方式来说分为两类:分别为咪表泊位和人工收费泊位,咪表泊位的经营主体是咪表公司,人工收费泊位的经营主体一般是各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属于公共性质的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1.7万个。包含了近期政府公布211条路段的咪表停车泊位6426个;番禺区路内停车泊位约5000个,其它路内人工收费的停车泊位约6000个(含花都3000个泊位)。

  (二)非市政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包括城中村、村道、代征代建道路、小区道路等非财政管养的道路,这类泊位总数约1.5万个(包含市区约11000个泊位,另外番禺等外围区域4000个)。由于此类道路不纳入财政管养,属于相应各自的产权人,属非公共资源,无需向财政缴纳相关费用。

  广州市路内停车相关审批流程

  (一)据了解,经营性路内泊位的设置审批监管涉及市区两级公安交警、交通、市政城管、物价、工商、税务等多个部门。不同类别的泊位审批设置程序也不尽相同。

  (二)市级职能部门(市交委)主要负责涉及全市范围的停车行业政策制定和对属地对口部门的监督指导工作,统筹中心六区咪表停车规划编制和招投标工作;属地相关职能部门(各区交通局)则具体负责所有路内停车泊位(包括市政道路和非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的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工作。

  (三)目前在市政道路设置经营性路内停车泊位,由各区的综治、公安、交通、物价、城管、市政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审批小组,共同审核批准,由经营单位到物价部门申办收费手续后,即可划设经营。

  路内停车收入和经营成本

  按实际调查的结果,咪表公司大略支出如下:

  1.上缴部分

  依据《广州城市道路自动收费停车设施使用管理试行办法》(2001年市政府令第14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国务院令第198号)规定,咪表经营须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并向财政缴纳两类费用:

  一是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按照招标合同,目前三类路段有偿使用费标准分别为2800、2000、1000元/泊位.年,由市政投集团负责征缴,上缴市财政。

  二是占道费。由各区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征缴,上缴区财政,上缴财政的费用全部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标准是0.5元/天/平方米。

  2.经营成本

  (一)主要包括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办公室管理费用以及人工成本等(现阶段就咪表公司的经营状况,10个泊位用工2-2.5人,每4个泊位设立一个咪表),上述费用分摊到每个泊位,每年经营管理成本以最低估算需要9600元。

  按照平均每个车位上缴财政有偿使用费2200元(一、二、三类地区分别为2800元、2000元、1000元)+占道费2100元+用人设施更新成本9600元=13990元/泊位·年14400元/年(收入)-13990元/年(支出)=410元/年 410元/年*6426个泊位=263.5万元/年。此外,按照有些媒体的计算,每个泊位是满打满算停放,而实际上例如建设大马路等,咪表泊车利用率减少了40%,这部分周转的空档还没有计算在内。上述计算只是一个理论上的计算,与实际收支情况会有个别出入,但是出入不大。

  (二)在市政道路内设置的人工收费停车泊位,只需依法缴纳临时占道费,标准是0.5~0.25元/平方米/田,交区政。

  (三)在非市政道路内设置的经营性泊位,无需向财政缴费,盈利或亏损都由道路产权人自负。

  ■记者 刘冉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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