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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繁忙区九月起新增6元/时咪表位(图) 2015-7-30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15-07-31 11:36:02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澳门日报 文字大小:[][][]

南湾区目前以两小时泊车咪表为主/澳门日报


  【澳门日报7月28日讯】政府将于九月一日起增加每小时收费六元的一小时咪表位,首阶段以周边已有公共或私人停车场、同时设有公共咪表泊位的街道为试点,如皇朝区、南湾区、凼仔区等。交通事务局表示,措施实施半年后检讨,因应实际情况研究下一阶段工作,逐步实现合理管理私人车辆的行动计划。

  九月一日起推行

  政府今年四月透露引入每小时收费六元的咪表位作为泊车路外化其中一项措施。特区政府公报昨日刊登行政长官批示,由九月一日起实施三种轻型汽车咪表泊车位及泊车处的收费,即在两小时和五小时收费咪表的基础上,新增每十分钟一元、准许泊车时间上限为一小时的咪表,藉以提升街道轻型汽车咪表泊位的流动性。

  当局表示,是根据《澳门陆路整体交通运输政策(二〇一〇——二〇二〇)》提出的计划,在完善公共交通、加快交通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实现合理管理私人车辆的行动计划。致力推动泊车路外化是其中一项措施,考虑到便民原则,有必要保留一定数量的街道咪表泊车位。在公平使用和提高流动性的前提下,交通事务局在现有的两种轻型汽车泊车咪表收费基础上,增加每小时收费六元的一小时咪表位,藉以提高繁忙地区咪表泊车位的流动性,更充分利用公共资源。

  实施半年后检讨

  交通事务局表示,首阶段优先以周边已有公共或私人停车场、同时设有公共咪表泊位的街道为试点,如皇朝区、南湾区、凼仔区等。交通事务局会在措施实施半年后检讨,因应使用情况研究下一阶段的工作。

  本澳无论购车、持车和用车费用均低于邻近地区如香港、新加坡及台湾等,部分费用差距更逾十倍,且多项费用多年来皆未调整。当局较早前表示,已完成车辆购买和使用的研究,并已将研究结果转交财政局及旅游局跟进。同时将适时调整车辆购买、持有和使用的税费,以及分析考虑社会关注的旅游车辆税务问题,意味.针对车辆使用税费的措施可能陆续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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