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9月26日讯】政府不再对城市道路停车进行收费和定价,取而代之的是城市道路停车管理权市场化,由中标企业按照中标价格标准在规定期限内管理中标路段停放的车辆——昨日,经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三部门联合发文,从今年10月1日起,取消和暂停征收城市道路停车收费等49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在取消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中,包括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改由市场主体竞标后收费经营。那么,今后道路停车收费会怎么收呢?
省财政厅综合处相关负责人李洪英介绍,首先由城建规划部门对城市道路哪些地段划线设停车泊位,制定配套政策。政府对道路停车收费不干预、不定价。划线停车路段的管理权将采取招标拍卖的形式,任何具备停车管理能力的法人乃至自然人均可参与投标。
招标标书将对所涉路段的收费定出上、下限和管理时间期限,由具备能力的中标者进行管理,不得随意乱收费。停车管理公司按照规定纳税。
■记者张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