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都市报1月12日讯】 本报1月3日报道了《白云区4条道路启动停车收费 停车不交费法院来追缴》的消息后,引起了市民的关注,不少车主希望了解到,法院是按照哪些法律程序和步骤来对停车逃费者进行追缴的。
昨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法院向公众声明,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法院追缴停车费的主要法律程序和步骤为:
1.停车人拖欠停车费的,债权人(收费方)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供债务人(欠费方)欠费的证据,法院按照法律程序进行审理并制作裁判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2.债权人(收费方)提供的证据如能充分证实债务人(欠费方)欠费,双方无其他债务纠纷,且法院的文书能直接送达债务人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十五日内清偿债务。
3.债务人在收到生效的裁判文书后拒不履行的,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根据生效的裁判文书对债务人(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
4.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在规定期限不提出异议又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根据支付令对债务人(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等等。
详细情况请关注白云区人民法院网站、微信号、微博。
■记者贾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