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南宁市开始实施新的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确保新的收费标准贯彻落实到位,南宁市物价局组成检查组,对道路路内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开展巡查,并邀请了广西电视台、广西新闻网、南宁晚报等13家媒体随行报道。检查组随机对兴宁区、西乡塘区、青秀区、良庆区等城区的一类、二类及三类收费区域进行抽查。
巡查发现,抽查的收费区域均已按新标准收费,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大部分路段收费标价牌均未及时更换;部分路段收费标价牌较少,收费员存在不主动告知车主收费标准、不主动接受检查等情况,不利于市民了解新的收费标准;部分二类区域一级路段收费咪表尚未调试完善,仍然采用人工计费;三类区域由按次计费调整为按时计费后,智能计费装置尚未得到建设完善,人工计费存在不主动告知收费标准、不出具收费凭条等。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工作组已要求路桥公司进行及时整改。路桥公司管理人员表示,新的收费标价牌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同时,对收费人员加强培训与管理,杜绝不主动告知收费标准、不接受检查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加大智能收费装置建设力度,争取在各类区域使用智能收费装置进行收费,以减少争议。
目前,路桥公司正抓紧更新标价牌,新政实施以来已在新华街、东葛路、桃源路等多个路段安装新版收费标价牌149块,其他路段也将陆续更换。
下一步,南宁市物价局将继续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查处停车收费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快速有效处理市民有关停车收费的价格咨询投诉,做到接报必查,查必有果,确保新的收费标准执行到位,让市民实实在在享受到这项利好政策。
■文/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综合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