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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停车欠费1553元拒不缴纳 车主被起诉责令还款 2018-7-3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18-07-03 17:11:31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商洛都市网 文字大小:[][][]

  【商洛都市网6月29日讯】近日,商州区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商州区鹤仝停车服务中心的诉讼请求。要求被告机动车车主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停车费1533元。

  据悉,被告机动车车主长期在商州区中心城区道路停车泊位停车但拒不缴纳停车费。2017年10月16日至2018年4月22日,机动车车主累计在商州区中心城区停车泊位停车151次,共拖欠停车费1553元。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次向被告催缴停车费,但被告以各种理由拒不缴纳。

  据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每一辆车停入和驶离商州区中心城区划定的收费停车泊位时,收费员会用POS机的拍照功能给车辆拍照,POS机会自动录入车辆的车牌号、停车泊位站点名称以及停车时长并将上述信息上传至原告的停车收费管理系统后台。如果没有缴费,POS机会将欠费信息自动上传至原告的收费管理系统,该系统会自动留存该车辆的相关欠费信息。如果收费员下班时车辆还未驶离,收费员会再拍一张照片,当天的停车费以车辆停入泊位开始,到收费员下班时间为止计算。

  像被告这种拖欠停车费的车主,收费员遇到后先会口头催缴,因为被告长期拒绝缴费且停车次数多,停车费也就拖欠数额较大。开庭审理中原告出示了一组POS机拍摄的照片作为证据,这些照片可以反映出被告停车的车牌号、欠费金额、支付状态、还款状态、停车路段、入场时间、出场时间及停车时长等具体信息。

  该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对于长期拖欠停车费的车主,一般有三种催缴方式:收费员口头提醒、书面或电话催缴及提起诉讼。如有拖欠停车费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补缴:1、城区所有道路临时停车收费工作点收费员处,接受现金、微信和支付宝支付;2、商州区鹤仝停车服务中心处,接受现金、微信和支付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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