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滁州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滁城城区一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和《关于滁城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批复和通知均将于2018年8月1日生效。
批复规定滁州城区一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即每天8:00-20:00为收费时段,停车时间2小时内(含2小时)5元,2 小时以后每小时1 元。同时增加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新能源小型车停车时间2小时内(含2小时)4元,2小时以后每小时1 元。
公立医院收费标准为停车40分钟内免费,小型汽车停车4小时内3元/辆次,4-10小时6元/辆次,10-24小时不超过8元/辆次。
《关于滁城公立医院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滁发改收费〔2018〕286号) 《滁州市发展改革委滁州市公安局关于滁州城区一类区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的批复》(滁发改收费〔2018〕290号)已加入停车行业资料库,中国停车网会员企业根据级别可向相关负责人限额免费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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