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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停车离开未见收费员,不代表可以不缴费 2019-3-4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19-03-04 17:29:23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靖江日报 文字大小:[][][]

图为收费人员使用POS机扫描车辆。盛义摄

 

  【靖江日报3月4日讯】 “我的停车记录里显示有两次欠费记录,是不是要补缴?要到哪里补缴?”近日,市民刘女士向本报记者求助,她在城区路边停车带停车时,被收费员告知存在欠费记录。为什么会形成欠费?欠费又该如何补缴?

  停车两次欠费22.5元

  前几天,市民刘女士到骥江西路购物后,将停在路边停车带内的车辆开出时,按照规定缴纳了5元的停车费。接过收费人员开出的车辆入场凭证后,刘女士发现,凭证上显示着“历史欠费:22.50元”。收费人员告知要及时缴纳欠费。

  通过查询,收费人员的POS机上显示刘女士的车辆有两次欠费记录,一次是2018年10月8日,在新西北路路面停车带,车辆10:59入场,14:11出场,欠费金额17.5元;一次为2018年12月20日,在新西北路路面停车带,车辆12:19入场,13:08出场,欠费金额5.0元。两次欠费共计22.5元。

  刘女士说,入场凭证上还写有:如欠费,系统将累计记录欠费金额,并依法追缴,如不缴纳将纳入个人征信系统。“一般有收费人员前来收费我都会及时缴纳停车费,从来没有拒交的情况,怎么会有欠费的呢?”刘女士对此感到十分诧异,也十分担忧会影响她的征信情况。

  停车由POS机计时计费

  昨天,记者就此事联系了城区道路公共停车场收费服务管理方江苏冠宇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负责人陈乙达介绍,目前,我市停车管理使用装有识别系统的POS收费机,只要POS机对车辆进行扫描,机上将及时显示入场时间、车位号、车牌号、预收款、历史欠费、收费员等等相关信息。如果出现欠费记录,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车主将车停在收费区域但拒绝缴费,收费人员将对此进行记录;另一种情况可能是车主在收费时段,将车停放在收费区域,但并未缴纳预收款,而车主取车时已经超出收费时段,收费人员已经下班,就会出现欠费的情况。

  目前,我市骥江西路路面停车带(新建路—渔婆路)、团结西路路面停车带(人民路—胜利街)、新西北路路面停车带(人民路—胜利街)三条停车带实行收费管理。骥江西路路面停车带收费时段为8:00~20:00;团结西路路面停车带和新西北路路面停车带收费时段为8:00~21:00。收费标准均为5元/小时。在这些停车收费场地,车辆连续停放半小时以内的,一律免费;超过半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及悬挂(喷涂)专用标志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公务期间,免收停车费。

  “存在欠费情况的车主可以在任意一个停车收费区域进行补缴。”陈乙达介绍,公司正在探索建立微信公众号,实行线上缴费,方便市民停车快速缴费。

  违规停车将被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记者从市城管局获悉,实施道路泊车收费管理,是我市为缓解“停车难、行车难”问题而采取的措施之一。在城区收费泊位停车,如果不缴费,或不在停车泊位内按序停放车辆的,属违规停车,现场管理人员或巡管人员将对车主进行教育引导并纠正。

  对拒绝缴费的,有关单位将限其在规定时间内到机动车停车管理服务中心补缴停车费用,对限期内不主动补缴的,将把违规证据提交市有关部门,纳入其个人信用记录,同时向市人民法院起诉追缴。

  市民如果发现停车收费员有收取停车费不出具发票或者其他违规行为,也可拨打84894595进行举报。一经查实,管理部门将对收费不规范等问题进行处罚。

  ■记者严云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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