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记者从贺州停车公司获悉,贺州一车主在道路上停车共计欠费546.5元,被起诉至平桂区人民法院后仍不缴纳停车费。2019年11月25日,罗某被平桂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他将面临不能坐飞机,不能住星级宾馆,不能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等惩戒。
今年25岁的罗某,在贺州道路停车位上停车11次,但每次并未缴纳停车费,累计欠费546.5元。广西贺州市广泽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向广西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起诉,追缴停车费,在法院判其缴纳停车费后,罗某仍置之不理。
2019年11月6日,广泽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笔停车费,但罗某的银行卡、名下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钱款或财产。11月25日,罗某最终被法院认定,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罗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程序到此终结,罗某也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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