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记者从武汉停车获悉,家住汉阳的赵先生因对停车欠费置之不理,长期逃避付费,被法院实施强制执行补交欠费,而且被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就是通常所说的诚信黑名单,受到银行授信、限制任职、限制消费、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多项联合惩戒。
家住武汉市汉阳区的赵先生系牌照为鄂A62***的小型客车车主。2016年10月17日至2017年11月1日,赵先生几乎每天都将车辆停放在自力一街多个编号的道路泊位内,且一直未按规定支付泊位使用费。经武汉停车智慧服务系统显示,已累积产生232条,共计4208元的欠费记录。在此期间,该路段的停车巡管员曾多次通过口头提醒、张贴提示、短信提示等方法提醒赵先生补交欠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但赵先生一直置之不理。
赵先生长期欠费不交的行为,被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一纸诉状起诉至法院。此案由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立案并于2019年10月22日开庭审理。通过庭审,法官对武汉停车智慧服务系统的操作流程,以及鄂A62***号车辆在欠费期间的具体泊位段、泊位号、进入时间、离开时间、欠费金额等进行了查询,并经赵先生当庭承认,确认了停车欠费事实及金额。汉阳区人民法院对该案出具了判决书:赵先生须向武汉城投停车场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所拖欠的停车泊位使用费4208元,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付清。
五日后,赵先生未履行支付停车费的判决,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向汉阳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2019年12月10日,法院受理立案并依法对赵先生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查询了赵先生全部资产,冻结了名下银行帐户并强制实施了划扣停车费。与此同时,赵先生也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今后还会受到银行授信、限制消费、限制任职等多项联合惩戒。
2020年5月12日,武汉城投停车场公司收到汉阳区人民法院通知,此案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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