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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奉化开出首张道路停车欠费罚单 2020-7-20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20-07-28 14:27:48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奉化日报 文字大小:[][][]

  【奉化日报7月20日讯】“当事人驾驶车辆,停泊在广平路南段113105C泊车位上,但未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违反了《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根据条例第四十五条,决定处予100元罚款……”7月15日,区综合执法局开出了我区首张未按规定缴纳停车费用罚单。

  为规范我区收费道路泊位停车秩序,提高道路泊位停车能力,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规定,自7月1日起,区综合执法局对违法使用收费道路泊位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执法行动启动前,我局已通过《奉化日报》、奉化头条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了开展我区部分收费道路停车泊位执法工作的通告。对违反规定未按时缴纳停车费用的车主需携带有效证件到宁波市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道路违法停车行为处理网点接受处理。”据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区智慧停车项目自去年10月建成启用以来,包括桥东岸路、桥西岸路、中山路、广平路、体育场路等5条道路在内的1100多个公共停车位正式开始收费,并于今年7月正式接入市级智慧停车服务平台“甬城泊车”。

  据介绍,公共停车泊位对一些特殊车辆将免收停车费,包括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清运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车等,除上述车辆外的其他车辆驾驶人需在完成停车后7日内缴纳停车费用,如无正当理由未按时缴纳停车费用的,其车辆将作为违法车辆一律录入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按照条例规定,按每车次罚款人民币100元予以处罚。

  ■记者陈培芳 通讯员 吕林焕 编辑Z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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