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分类导航  
 
行业新闻  (10227)
联盟动态  (8)
会员动态  (0)
国际新闻  (7)
 
最新文章  
 
 
重庆大足区曝光一批停车欠缴费车辆 2020-10-21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20-10-21 16:34:44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中国停车网 文字大小:[][][]

  10月21日,记者从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悉,近日,大足有293辆汽车因为停车欠费,即将被起诉至法院!

部分欠费车辆名单

  那么,如何补缴停车欠费呢?

  1、识别下方二维码进入“大足智慧停车”微信公众号,输入相关车辆信息,即可补缴停车欠费。

  2、微信扫描停车申请单上的支付二维码即可补缴停车欠费。

  3、找大足城区路内的收费员即可补缴停车欠费。

  近期,城投集团或将向大足区人民法院起诉该批名单未交费车主。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城市管理局关于规范路内停车不缴纳停车费行为的通告

  为合理利用城市现有公共停车资源,缓解停车供需矛盾,规范市民停车行为,培养社会诚信意识,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3号)等有关规定,对规范城区路内停车不缴纳停车费行为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路内停车应按规定支付停车服务费。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车辆停放者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有序将车辆停放在泊位线内;

  (二)按规定支付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三)不得停放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或污染物品的车辆”。

  二、根据《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第(五)项“违反第五十二条规定的,处二百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

  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将对路内停车不按规定支付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将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大足”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信用大足”网站公示,为社会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违法行为人仍拒不缴纳罚款的,依法向法院申请执行,并依法依规实施联合失信惩戒。

  三、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18年2月13日

  ■编辑ZR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标题
内容
表情
 

全站搜索

主办单位及版权所有:全国道路停车行业联盟 鲁ICP备09020533号 
Copyright© 2009 Chinaonstreetpark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