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记者从佛山畅泊科技有限公司获悉, 佛山市高明区中心城区路内停车收费运营管理项目从2020年4月10日正式启动,至今已投入运营7600多个车位,整体停车秩序良好。
随着文明停车的持续宣传,车主停车越来越规范,大部分的车主都很珍惜个人诚信,在使用停车泊位后及时缴纳停车费用,偶有遗忘,也能自觉补缴。但也有一部分的车主存在侥幸心理,在使用停车泊位后长时间拖欠停车费用,带来不良影响。
律师事务所意见:市民将车辆停放到公共停车位上,这样使用停车位的市民便与公共停车位管理者形成合同关系,如果达到缴费的标准,使用停车位的市民是应当向公共停车位的管理者缴纳相应的停车费。否则,公共停车位的管理者可以通过电话、书面通知公告、律师函等方式对使用公共停车位的市民进行催缴,若收到相关催缴通知后,使用人仍然不缴纳停车费的,公共停车位的管理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起诉。
一旦法院支持了公共停车位的管理者,并且要求欠费的市民向管理者支付相应的费用,那么使用停车位的市民,除了应当承担支付相应停车费的本金和利息,还有可能会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限制高消费名单,这样会对使用停车位的个人征信带来影响,并且会对欠费的市民包括今后的出行、购房、银行申请贷款等,带来诸多的不便。
对于屡不缴纳停车费用的车主,本次将公开发布名单,如再不将欠费缴清,我司将使用法律途径对以下用户进行催缴。
欠费金额超2000元车辆名单
粤E656MS,累计欠费3276元
粤EW2948,累计欠费2671元
粤EW3407,累计欠费2247元
粤EZ5767,累计欠费2057元
欠费金额超1000元车辆名单
欠费金额超500元车辆名单
■编辑J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