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义乌市城建资源经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1年第三期道路停车欠费催缴公示。
按照市政府2012第19号抄告单《义乌市机动车停放管理暂行办法》,指定我公司为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收费管理的实施主体。公司自2013年开展道路停车收费工作以来,管理区域内停车泊位使用率和周转率得到显著提升,有效解决了管理区域的“停车难”和“行车难”,交通拥堵现象得到了明显改善。
为进一步维护公平、公正的社会停车秩序,现将2021年第4期欠费车辆予以催缴公示(告)。
链接:2021年第4期道路停车欠费车辆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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