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州云停车8月8日讯】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价费〔2012]66号〕、《中共宜州市委员会办公室 宜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市市容市貌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办发〔2015〕71号)、宜州市(区)物价局发布的《关于我市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收费有关问题的批复》(宜价函〔2013〕22号)、《河池市宜州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关于恢复城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停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规定,宜州区道路临停泊位自2020年11月19日起正式恢复收取公共资源占用费,大部分驾驶员都积极缴纳费用,但仍然有部分驾驶员拖欠费用。
自2021年8月1日起,河池市宜州云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陆续起诉多批欠缴公共资源占用费的车辆。对于其他累计欠费200元以上或欠费时间超过半年的车辆,河池市宜州云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继续保留报送欠费记录至个人信用记录平台、司法起诉、媒体曝光等措施的权利。
为规范停车秩序,河池市宜州云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将对第一批累计欠费200元以上或欠费超过半年的车辆进行司法起诉,部分名单如下:
宜州云停系统欠费车辆统计表(第一批)
对于欠费车辆,河池市宜州云停交通投资有限公司路面管理收费员会持续采用“系统后台+手持PDA”方式排查欠费车辆,并通过张贴车辆欠费催缴通知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发放律师函等方式提醒补缴欠费。
■编辑J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