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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停车639次未付款 嵊州一车主被追缴万元停车费 2021-8-26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21-08-26 15:53:02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越牛新闻 文字大小:[][][]

  【越牛新闻8月24日讯】8月24日, 越牛新闻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绍兴嵊州市一位私家车主姚某,4年内,在停车位里停车639次,经过多次催促,未支付停车服务费,最终双方对簿公堂,结果法院当庭判令姚某,一次性支付停车服务费10704元及该案案件受理费34元。

  这是一道停车欠费与追缴的“分水岭”,也是该市首次公开审判停车欠费的案件。审判后,嵊州市人民法院展开调查,发现嵊州市公共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BOT项目中标单位的嵊州某停车服务有限公司管理,欠费的车主超过10万人,其中欠费5000元以上为200多人,总计欠费为1600万元,欠费总量已成为该公司运行的一块“心病”,正寻求一种合法的途径,追回欠费。

  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越牛新闻记者,这次向当地人民法院共起诉了4起“万元级”的欠费车主,其中一起庭外调解,另三起开庭宣判。其中车主姚某自2018年7月14日起到2021年4月30日,在该公司管理的停车位内,停车639次。姚某并非在一个固定点停车,而是在该公司管理的多个区域的泊车位里停车,合计产生停车服务费10704元。起诉前,该公司也多次与其商议,均未达成还款意向,无奈之下,该公司采取司法途径追回停车服务费。

  据了解,该市公司收费有合法的依据。自2016年12月,为缓解停车压力,提高公共停车位周转率和公共资源的利用率,方便广大群众日常出行,嵊州市人民政府出台《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共停车空间差别化停车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城区道路部分路段,设置临时停车泊位实施停车管理服务。

  收费方式采用智能手机或POS机收费,车主通过手机拨号缴费、手机APP、微信支付等方式自主缴费,计费时段为8: 00至20:00。

  嵊州市区公共停车空间收费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纳入政府定价目录,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现阶段按《关于对嵊州市区公共停车空间差别化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嵊发改费[2014]115号文件执行。

  停车服务收费标准为:停放时间不足30分钟(含)的免费;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含)的,按一类区域路段2元/车位、二类区域路段1元/车位的收费标准收取;其后每1小时按一类区域路段3元/车位、二类路段2元/车位的标准收取,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

  自觉支付拖欠的路面泊位停车费用是公民个人素质最基本的体现,当前嵊州市有大量停车欠费难以及时追缴,给负责经营管理的该公司带来日常运营和公共车位的维护保养造成了较大的困难。为切实有效的缓解该市的公共停车压力,提高公共停车位的使用效率,进一步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自觉的缴纳路面泊位公共停车费用,共同推动高品质城市建设。

  ■张亮宗 记者张亮宗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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