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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山县智慧停车项目试运营 计划5月下旬正式收费 2022-4-11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22-04-11 16:31:19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霍山县人民政府发布 文字大小:[][][]

  【霍山县人民政府发布】4月8日,霍山县召开智慧停车项目新闻发布会,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县内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会。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机动车停车刚性需求急剧增加,县城区停车设施供给与停车需求矛盾日渐凸显。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解决城市居民“出行难”问题,我县引进了智慧停车项目。会议通报了霍山县智慧停车项目建设情况,媒体记者就智慧停车项目中广大群众关心的问题,向参加发布会的县发改委、县城管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等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现场提问。

  据了解,霍山县智慧停车项目于2021年7月由安徽广电组织实施建设,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原则,首期覆盖霍山城市规划区内41条道路,公共停车场46个,计划纳入收费的停车泊位约3000个,争取年底前收费停车泊位数达到8000个左右,基本解决城区车辆乱停、乱放的突出问题。霍山县智慧停车项目今年4月1日开始试运营,试运营期间不收费,计划5月下旬正式开始停车收费。道路临时泊位免费停车时间30分钟,当日20:00至次日8:00为免费时段。公共停车场免费停车时间为40分钟。

  “智慧停车”是指将无线通信技术、GPS定位技术等综合应用于城市停车位的一体化服务,通过建设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建立采集、管理、查询与导航服务、缴费为一体的停车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车主实时提供停车场位置、剩余车位和引导路径等信息,引导车主快速停车入位,解决停车难,提高通行效率。


  答记者问实录

  问:请问我县“智慧停车”目前进展如何?什么时候正式进入收费运营?

  答:根据县政府要求,多方调研,项目于2021年7月7日通过县发改委立项,由安徽广电组织实施建设,按照“先中心、后外围”的步骤,逐步推进智慧停车管理项目建设。逐步完成地磁、高位视频桩安装;完成巡检车10台、手持机100台,城市三级诱导牌40块,22个停车场智慧化改造的建设内容,全面汇聚各类停车管理资源,实现立体化停车诱导、大数据交通分析、社会治安防控及不停车自动缴费系统。4月1日开展试运营,试运营期间不收费,计划5月下旬正式开始停车收费。

  问:请问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配合推进霍山城区“智慧停车”建设实施?

  答:“智慧停车”是一项系统工程、民生工程,注重的是停车设施的优化完善和日常的管理服务。在此我们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理解支持“智慧停车”建设实施。我们将从三个方面配合“智慧停车”项目建设实施:  

  一是始终参与谋划,积极建言献策。在前期,我们会同城管等部门,就“智慧停车”项目规划做了大量调研、摸底、考察工作,多次参与研究、会商停车收费服务区域、路段、标准等,确保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下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协调联动,不断优化完善,确保该项工作平稳、有序、有效推进。

  二是加大警力配合,规范停车秩序。动员城区中队民警,积极配合城管及运营单位,同时还抽调了3名警力与城管等部门合署办公,以公共停车场、位周边为重点,加强停车秩序管理,引导车辆在停车泊位内顺向有序停放,对乱停乱放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对发生在停车场、位的交通事故进行快速调查处理。

  三是强化信息共享,完善长效机制。依靠“智慧停车”管理服务系统等科技手段,建立线上线下共建共享共治的长效机制,通过推进“智慧停车”项目实施,更好地服务群众临时停车需求,着力改善我县城区道路交通环境,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问:请问如何缴费、开具发票?如果欠费、逃费会有什么后果?

  答:“智慧停车”支持多种缴费方式,包括:自主扫码缴费、通过“霍山智慧停车”公众号、小程序无感支付缴费或找收费员缴费。首先推荐大家使用无感支付,手机微信关注“霍山智慧停车”微信公众号,完成注册、绑定车牌,就可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完成缴费或通过ETC自动缴费;车主也可以在车辆离场前主动联系“霍山智慧停车”收费人员,通过微信、支付宝扫收费员PDA出示的收费二维码缴费;支付停车费后,可在公众号上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对于多次欠费、逃费的车辆我方将张贴欠费告知单,ETC缴费系统自动扣除,届时仍未补缴的车辆将列入“霍山智慧停车”黑名单,全县联网停车场将拒绝您的爱车驶入停放;同时我方也将采取媒体通报并适时启动法律诉讼程序等方式追究您停车欠费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将申报纳入失信人员名单。

  问:请问我县“智慧停车”的收费依据是什么?目的何在?

  答:首先回答第一个问题。依据《安徽省定价目录》规定:城市公共停车场(点)属政府制定价格范围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皖价服〔2016〕102号)文件规定:对具有自然垄断经营和公益性特征的停车设施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实施依据合法。

  第二个问题目的。实行停车服务收费,一方面是引导车辆向地下停车场和非中心区域分流,实现车辆快停快走,缓解中心区域停车供需;运用价格杠杆调节,逐步缓解停车难、行车难矛盾;另一方面是促进城市公共资源科学合理高效利用。我县的收费标准是在前期考察调研的基础上,参照周边市县收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进行制定。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批复为准。

  ■记者杨润东 田源 吴名悦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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