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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麒麟区人民法院通过调解化解停车费纠纷 2022-6-13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22-06-13 17:31:21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中国停车网 文字大小:[][][]

  6月9日,记者从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了一批因拖欠停车费引发的纠纷。

  2018年9月21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将麒麟区行政区域内的停车位向某投资公司授予特许经营。

  2021年1月,该公司引入“曲靖智停”服务平台,对车辆的入场、离场、计费提供服务。同时,麒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麒麟区行政区内的收费车位进行了核定,下发了相应的计费标准。

  自2021年4月起,有部分车主停车后一直未缴纳停车费,该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将欠费的部分车主起诉至麒麟区法院。法院受理后,该系列案被分流至诉调对接中心进行处理。

  在案件调解过程中,面对不理解的车主,承办法官向其释明,道路泊车收费是政府对于公共资源使用的市场调节行为,原告经营收费行为其本质是实施社会公共管理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城市道路停车收费服务进行了法律授权,该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

  城市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市政道路停车泊位属于公共资源的一部分,机动车停放于停车泊位,是对公共资源的一种占用,广大市民有公平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实行停车收费,符合“谁占用,谁缴费”的原则。市政道路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不仅有效提高车位周转率,更可以有效杜绝长期恶意占用公共资源的现象。

  经过法官双向沟通及反复的释法析理,有51位车主通过诉前调解方式与该公司达成和解,当场缴纳了下欠的停车费。同时,对部分调解无果的案件,后续将转入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通讯员智凤云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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