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泰兴市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面开展拖欠停车泊位费欠费追缴工作的公告。
泰兴市市政道路路内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属于有偿使用公共资源。根据《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泰兴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的有关收费规定和泰兴市政府2020年第5号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由泰兴市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泰兴市城区市政道路路内泊位和公共停车场停车的车辆收取停车泊位费。为全面做好停车泊位费追缴工作,做到停车泊位费应收尽收,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保障市政道路路内泊位和公共停车场正常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打击欠缴的违法行为,泰通智慧停车公司发布欠费追缴公告。
停车泊位费的缴费主要以线上支付为主,线下缴费为辅,推行“先停车、后付费”的付费方式。车主每次停车后,停车小票都会有欠费信息提示。
针对欠缴停车泊位费较多的车主,泰通智慧停车公司将通过向其发送《欠费告知单》、催缴短信、律师函等方式,及时提醒车主补缴。对于大额欠费的车主,泰通智慧停车公司还将通过公众号公示其车牌信息。同时,提醒其他车主进行自查。欠缴停车泊位费的车主在限定的期限内将所欠停车泊位费全部补缴后,泰兴智慧停车平台将依据缴费明细自动清除全部欠费信息,车主的相关权益将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目前,对欠费大额的公示欠费车辆,根据《泰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可拒绝提供停车服务,3次公示后,如果车主仍然拒不缴费,限制相关车辆进入、使用本公司各类停车场”。对于仍拒缴、拖欠停车泊位费的车主,泰通智慧停车公司将进一步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缴,届时,未及时补缴全部停车泊位费的车主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个人信用损失。
现对形成欠缴道路停车费的车辆(第一批)予以公告催缴。
补缴方式,一是通过“泰好停”微信公众号,二是现场补缴,通过各收费路段的收费员随身携带的手持PDA机扫欠费补缴二维码进行补缴。三是ETC补缴,装有ETC的车辆可以将车辆停放至公司收费管理的道路泊位上,收费员可使用PDA读取ETC扣取费用。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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