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象山港网站11月2日讯】全市范围内宁海县、奉化区、余姚市、北仑区等周边县(市)区的道路收费泊位已开展了违停执法。记者获悉,自2023年1月1日起,象山县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石浦镇等地的2979个收费停车泊位,驶离后7天内未缴纳停车费用的,将按每车次罚款人民币100元进行处罚。
据了解,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在道路停车泊位不按规定时间、准停车型停放车辆或者使用收费道路停车泊位不缴费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十元以上一百五十元以下罚款。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如果车主在驶离泊位未缴费,市级平台将会推送短信提醒,告知机动车所有人缴清停车费用。逾期未缴费或者不缴费的,将按每车次罚款人民币100元进行处罚。
如何养成主动缴费习惯避免被处罚?广大车主可以下载“甬城泊车”APP或在“甬城泊车”微信小程序内,点击“快捷支付”输入欠费车牌号,即可跳转至缴费页面;也可以在APP首页绑定车辆并开启该车辆的“自动支付”按钮后,并保证“我的钱包”内余额充足;或在APP内开启云闪付、支付宝免密支付实现“无感停车”。
■记者黄玎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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