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记者从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了解到,根据《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接管海珠区环岛路等22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的通告》要求,市道路事务中心已完成海珠区雅蕙街、晓港东二马路、基立下道、素社中街、新墩路、杏坛大街、杏林大街等7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标线和指示牌更新工程。
按照《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有关规定,市道路事务中心将自2023年8月20日起对海珠区雅蕙街等7条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实施收费管理,并执行“非重点区域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不再设立任何“月保”车位或向固定对象使用的车位。所有城市道路临时泊位均向市民开放使用,先到先停,按次缴费。市民可通过“广州泊车”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或支付宝生活号线上支付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也可前往市道路事务中心公布的业务网点缴纳泊位使用费。缴纳泊位使用费后可直接申领电子发票。
广州市道路事务中心提醒广大车主,现场巡查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若有泊位使用费未缴费记录的车辆,将不能享受优惠政策。
缴费流程
领取电子票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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