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停车服务平台10月27日讯】拖欠停车费被银行拒贷,呼吁文明停车,维护缴费诚信。
案件回顾
叶先生系号牌鄂 A22**小型客车的车主,因为生活和工作需要,叶先生经常将车辆停至路边收费泊位内停放,期间路面巡管员曾多次通过口头提醒、张贴提示、短信提示等方法提醒叶先生交纳停车费,但叶先生一概不理,长期拒不付费占用公共泊位,自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期间,累积拖欠了共计10237元的停车欠费。
叶先生长期拒付停车费的行为,经道路停车管理单位诉讼至人民法院。在法院审判期间,叶先生即不响应法院依法传唤,又不参加开庭审理,对于法院判定须足额支付停车欠费,以及追加缴纳逾期费的判决要求,也拒不执行。
判决结果
法院依法对叶先生启动了强制执行程序,同时叶先生也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受到银行授信、限制消费、限制任职等多项联合惩戒。
2023年8月,叶先生决定购买一套新房,在向房产开发商缴纳了购房定金并准备好首付款后,在银行办理购房贷款业务手续时,发现自己因为五年前未补交的停车费至今仍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之中。因为被列为失信人,银行拒绝办理相关贷款业务。叶先生之后换了多家银行,均被告之系同一原因拒绝办理贷款购房时,叶先生才意识到自己当年企图躲赖停车欠费行为的严重性。
最终,叶先生不得不主动找到停车公司,补缴了当年的停车费用和多年来的逾期缴费损失,同时还主动补交了自己另外两台家用车多年来拖欠的停车费,共计6万多元。停车公司随后向法院提供了补交欠费证明,申请予以结案并撤回对被执行人叶先生的所有强制执行措施,法院依法解除了叶先生的失信人身份。
停车事件与我们相关
在我们的城市中,停车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它关乎每个人的出行便利和城市交通质量。然而一些不文明的行为仍然存在,比如欠缴停车费。这种行为虽然看似微不足道,但却会对我们的社会秩序和公共资源管理带来负面影响,甚至影响到欠费人自身的日常生活。
城市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是确保公共道路的公共停车位得到有效利用,避免资源的浪费,提高停车效率方便出行,是实现静态交通辅助动态交通管理的重要举措。
道路停车欠费不完全等同于一般债务关系。首先,道路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是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第 158 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武汉市机动车道路临时停放管理办法》(市长令第268号,以下简称市长令)组织实施的。每条收费路段按照市长令中的要求,均设立了明显泊位收费公告牌,且每个泊位上都配有独立、唯一对应的道路泊位收费服务编号。车辆进入到泊位内停车,视同于知晓并接受泊位停车服务。
道路停车巡管员、稽查员将持续排查欠费车辆,通过张贴欠费告知单、电话、短信等方式提醒车主补交欠费。对侵占公共道路停车资源、扰乱停车秩序、恶意拒付的行为,“武汉停车”将依法依规采取有效途径进行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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