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云11月22日讯】近日,有网友反映,在自己门口的公众收费亭发现一则公告:自2023年11月30日起,公众公司将不再经营管理南开区行政区域内道路停车泊位,感谢广大市民、车主多年来对公众公司的大力支持。
那么11月30日之后在南开区停车有什么变化?是否会对司机产生影响?
记者联系到南开区城管委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已于近日发布‘关于变更南开区停车泊位管理企业的公告’,依据《天津市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并经公开招标,确认:自2023年12月1日起,南开区内机动车停车泊位经营管理企业由天津市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南开分公司)变更为天津市隆盛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公司变更后,其他标准不变,请广大市民放心。”
记者又从天津公众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了解到,该公司在天津其他行政区域内道路停车泊位经营管理权没有变化。
■记者柴莹 编辑J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