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4月26日公布了《钦州市城市道路和公共场地实行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实施工作方案》,按照方案,钦州市将按照循序渐进原则,2016年先选定5条重要道路进行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在主城区范围推广。
根据方案,4月1日-4月30日,对主城区2016年停车收费试点区域的停车位资源进行调查摸底,重点统计试点收费道路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停车泊位数量,调查摸清每条试点停车收费道路停车需求量及道路状况,制定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方案。
5月1日-6月30日,将试点停车收费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设置方案、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区域收费时间点、时间段和停车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并组织召开临时停车收费标准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
7月1日-7月31日,市市政管理局具体组织实施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工作。包括依法组织招投标确定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经营者,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指导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经营者在临时停车位服务收费试运行前7天完成内部培训,持证上岗;与市公安局、交通运输局、物价局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加大对主城区内车辆乱停乱放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临时停车泊位服务收费经营者的监督指导。
8月1日起,根据试点收费实施情况,不断完善临时停车泊位的建设和设置(配备标志标线、停车和收费公示牌、电子计时计费终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