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6月25日讯】市交通委发言人容军通报,2019年1月1日起,东城、西城和通州区率先实施道路停车改革,1.38万个白实线道路停车位全部实现电子收费,纳入非税收入管理。三区道路停车秩序明显改善,现场议价、黑收费、乱收费现象基本杜绝。
据统计,截至目前,在三个区电子收费道路停放过的车辆超过了本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三分之一,约为40%。
截至目前,三个区道路停车电子收费路段累计停放车次1040万次,产生计费的订单512万次,不满一个计时单位(白天15分钟,夜间2小时)的停放529万次。这意味着超过一半的停车为临时停靠,不用缴费。 按照规定,道路停车费最长缴费期限为车辆驶离停车位后30天,超过期限未缴纳将认定为欠费。在一个自然月内,同一车辆欠缴道路停车费5-1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200元(含)以上不足500元的,将处200元罚款;欠缴道路停车费11-20次,或累计欠费金额500元(含)以上不足1000元的,处500元罚款;欠缴道路停车费21次及以上,或累计欠费金额1000元(含)以上的,处1000元罚款。次数、金额对应不同处罚档位的,按高者处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欠费行为合并计算。
目前,通过发送短信催缴的有1252辆、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催缴公告的有316辆,已有829辆车补缴停车费。
对于拒不缴费的车辆,今后将受到联合惩戒,包括在办理车辆年检、申请进京证等车务手续时都将受到限制;办理了居住认证的车辆将取消其认证资格;车主的个人征信体系也将受到影响。这些措施都将适时出台。
以下为东城西城2-5月欠费公告
东城区催缴公告(2019年2月欠费车辆)
西城区催缴公告(2019年2月欠费车辆)
东城区催缴公告(2019年3月欠费车辆)
西城区催缴公告(2019年3月欠费车辆)
东城区催缴公告(2019年4月欠费车辆)
西城区催缴公告(2019年4月欠费车辆)
东城区催缴公告(2019年5月欠费车辆)
西城区催缴公告(2019年5月欠费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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