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广宁县宏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发布《停车费催缴公告》。
依据[宁发改规(2020)1号]文件及[宁府函(2020)91号]文件,公司享有对广宁县城区范围内公共停车位管理及收费的权利。智泊广宁项目自2020年11月1日正式收费以来,得到广大车主的理解和支持,大部分车主都能及时缴纳停车费,但仍有个别车主未按时缴纳停车费,为此,公司对未主动缴费的车辆通过张贴“温馨提示”、“短信通知”及“电话通知”等方式进行了告知。
按照工作职责与要求,我司将针对欠缴停车费的车主进行追缴工作,对催缴后仍不予配合缴费的车主将起诉至法院,由此引致的诉讼费、违约金等法律责任将由被告人承担,往后公司将对判决结果进行公布。
为避免欠费车主支付不必要的额外费用及对个人征信造成不良影响,敬请各欠费车主在本《公告》发布7天内缴清停车欠费。车主可进入“智泊广宁”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进行操作支付。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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