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智慧停车12月31日讯】根据寿政办[2019]6号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寿县城区政府投资机动车停车设施经营管理方案(试行)》和寿发改价格[2019]186号《关于印发寿县城区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寿县智慧停车管理须知》规定:“停车费超过一定额度拒不补缴的,由相关管理单位通过登报等方式向社会公开车主名单,通报有关机构纳入诚信系统,同时由经营单位通过法律诉讼等途径追缴,且车辆将不能办理停车场月卡优惠资费”。
寿县停车管理中心已通过现场告知、停车小票提示等方式,依规开展欠费催缴工作。目前中心决定对欠费周期较长且欠费金额超过500元的车主予以公示催缴,请欠费车主于本催缴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缴清欠费。
及时缴纳停车费用是每位使用公共泊位车主的义务,对于多次欠费且经催缴后仍不缴纳停车费的车主,本中心将依据相关规定采取限制欠费车辆进入停车场的措施进一步督促缴纳,若仍不缴纳,我中心将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欠费车辆,尽快补缴停车费。我中心将不定期的对欠费车辆进行公示。
我们将对公示欠费车辆拒绝提供停车服务,经公示后,相关欠费车辆将限制进入寿县停车管理中心运营的所有路内泊位以及各类停车场。老城区:原实验小学停车场、原城西小学停车场、原县委大院停车场、北门西停车场、知春苑停车场等以及后期新增的停车场。
补缴方式:1、现场补缴,通过各收费路段的收费员随身携带的公司缴费二维码或手持PDA机扫码等方式进行补缴。2、公众号补缴,关注“寿县智慧停车”微信公众号进行补缴。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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