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3月14日讯】根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1年12月1日起开始实施“使用道路收费停车泊位不缴费处罚”,这一规定实施3个月以来,共开出罚单1240余张,进一步规范了余姚市收费道路泊位停车秩序,提高了道路泊位停车能力。
现对多次“停车不缴费”的车辆进行曝光,希望广大市民能规范使用收费停车泊位,及时缴纳停车费用。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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