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本院受理了一批商洛市商州区鹤仝公共交通设施管理有限公司起诉部分机动车车主拖欠停车费的案件,请拖欠停车费的车主,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觉缴纳停车费,否则,本院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审理该批案件。对判决生效后仍未履行判决义务的当事人将依法纳入失信人名单进行曝光,由此将会对涉案当事人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推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商办企业、贷款及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乘坐各类交通工具等方面带来限制。
为共同维护好商州主城区城市管理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望广大欠费车主积极配合。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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