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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通过法律诉讼方式进行停车欠费追缴 2023-4-24
道路停车行业联盟2023-04-24 16:29:40    作者:SystemMaster 来源:智慧发展城市 文字大小:[][][]

  【智慧发展城市4月20日讯】随着智能停车位增多,车位周转率得到大大提高,车主们停车也变得更加方便快捷。绝大部分车主在使用路边停车位后都及时缴纳停车费用,偶有遗忘,也能自觉补缴,但也有极少部分的车主存在长时间或多次拖欠停车费用的情况。

  针对上述欠费情况,丽水市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短信、电话、公众号等途径,对相关车主进行了多次欠费提醒和催缴,在客服的耐心劝导和操作指引下,不少车主主动进行了欠费补缴,但仍有部分车主存在长期欠费、拒绝缴费的情况。为进一步做好城市道路泊位资源管理工作,公司已对部分恶意欠费车主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追缴。

  案例一

  该车主自2020年12月22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在我公司经营管理的丽水市区智慧停车泊位和停车场,产生停车记录399次,共计产生停车费3906元,拖欠时间长达20个月。经我公司多次催缴后,该车主仍未缴纳拖欠的停车费,故我公司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判,法院支持我公司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停车费用的诉讼请求,并且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例二

  该车主自2021年4月28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在我公司经营管理的丽水市区智慧停车泊位和停车场,产生停车记录145次,共计产生停车费2991元,拖欠时间长达16个月。经我公司多次催缴后,该车主仍未缴纳拖欠的停车费,故我公司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判,法院支持我公司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停车费用的诉讼请求,并且如果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例三

  该车主自2020年9月27日起至2022年9月15日,在我公司经营管理的丽水市区智慧停车泊位和停车场,产生停车记录112次,共计产生停车费3968元,拖欠时间长达23个月。经我公司多次催缴后,该车主仍未缴纳拖欠的停车费,故我公司向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庭前调解,欠费车主于诉讼期内缴清了所欠停车费用,我公司撤诉。

  全社会都在提倡诚信停车,合理合法使用公共停车资源,不仅是在为丽水市区车辆畅行贡献一份力量,更是对自己个人信用负责。代理律师表示:“虽说这些案件标的额很小,但是对欠费车主个人来说影响却很大,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规定,案件涉及的停车费纠纷一旦经诉讼途径形成民事判决书,个人征信可能受到影响;如未按判决结果及时履行支付,法院可强制执行限制高消费等,因此这些案件对大家的警示作用很大。”

  再次呼吁广大车主:积极去核实自己的停车缴费情况,如果确实存在欠费,请主动补交,避免产生不良后果,切莫因小失大,让金额不高的停车服务费成为您信用的污点!如果一时忘记,一定要及时补缴哦。有任何问题请拨打市智慧停车服务热线:0578-2781234(8:00—20:00),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服务。

  ■编辑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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